有些事你以為自己是永遠不會忘記的,任何時候只要輕輕一喚記憶就會回籠,連細節也清晰可見。但原來不是這樣的。掛念許久的巴塞隆納在回憶裡漸漸模糊,那時候沒有好好記下每一個細節現在只能懊惱怎麼才六年就忘了大半呢?其實要懶散的我記下每天遇到的驚喜還真不容易,開學前一週的悠閒讓我有了錯覺,以為在歐洲讀書就是這麼輕鬆,有大把大把的空閒可以揮霍;還沒到開學,迎新日後就已經忙著認識新朋友,忙著跟新朋友出門遊博物館喝咖啡喝酒。

但是記憶是很奇怪的,當你以為,噢,以前的事我都忘得一乾二淨了啊那就重新發崛這城市的美好吧。然後在走過某一條街某一個轉角,竟然有熟悉的感覺浮現,似乎一直跟你捉迷藏的記憶偷偷跑回來跟你打招呼。

某天我和瑞秋從舊城走路到CIUTADELLA校園,途中看到ARC DE TRIUMPH,莫名的記憶浮動,六年前跟爸爸在城市裡開著車亂轉,在這附近看到有個公園風景不錯就停下來參觀。逛著逛著走到一個菜市場,在菜市場裡看到一大堆叫人流口水的風乾火腿,也看到噁心的動物屍體。那時候不知道那紅彤彤的小動物就是兔子,但無論如何我是不會吃兔肉的,看著就覺得可憐,更別說要把它放到鍋裡煮了。

又某一晚和幾個朋友從URQUINAONA走到LA RAMBLA挑了家酒吧喝酒。在門外看到黑板上寫著兩道TAPAS一杯SANGRIA才五歐,想著還挺便宜的就進去點了一杯。喝到一半去上廁所,才突然覺得怎麼這裡的擺設這麼熟悉呢?猛然想起這是和爸爸來的時候吃PAELLA的餐廳,以前的LOGO是一條魚,名片被媽媽隨手扔掉了,我還發了一頓脾氣。現在回頭看只覺得那麼的幼稚,很努力想去抓住些甚麼物質上的紀念,但其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在某一個地方某一個時刻仍然會碰見回憶。真的,記得就好了,紀念品收集得多變成一種負累,還不如給自己寫一篇日記給朋友寫一封信。

話是這麼說,但要做到還真的挺難。我現在正努力抗拒買紀念品甚至名信片的誘惑,就,認認真真的給自己寫幾行字好了。

 

 

P.S.衣物等必需品不算紀念品喔,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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